家族資產傳承需要考慮的風險
有朋友看到我之前的文章「讓信託幫你制定『子孫的激勵計劃』」,希望我講深入一點,子孫繼承大筆遺產有什麼問題。
本篇文章就來談一下,子孫繼承大筆遺產的風險問題。
其實,許多企業家與資產家沒有意識到,家族資產保障的風險,不是從繼承開始,而是從自己年富力強的時候可能就開始發生了。
有部分的子女可能自制力有所不足,在比較優渥的環境下生活,較為欠缺量入為出的價值觀,可能養成透支的消費習慣。
更有甚者,可能因為欠缺經驗,為人作保。或是因爲其他原因,欠下高額債務。此種問題發生最大的隱憂就是高額債務可能會有隱蔽不聲張的情形。而債主亦視其有未來繼承大量遺產的原因,不急催討,甚至以債養債,越滾越大。
債務問題並非必須公開,可能上一代渾然不知,直到百年以後,鉅額遺產全都用來償還債務,此等風險不可不知。
運用禁止揮霍信託隔離風險,保障家族資產安全,後代子孫安泰
其實歐美國家數百年來,資產代代相傳,此種情形早已遇過,並且有預先規制的辦法,沒錯,就是透過信託。
透過信託的規劃,將家族財產置入信託,再設定後代子孫之受益權禁止轉移予第三人。此種作法將可以避免家族財產遭債主(債權人)強制執行,亦可防止子孫之受益權遭強制執行。將家族財產與「個別」後代子孫的高風險行為予以隔離。此種信託在西方稱為「禁止揮霍信託」或是「節省信託」(Spendthrift trust)。
當然,為了避免對債權人的不公平,禁止揮霍信託也有一定程度的限制,例如對受益人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債權或是離婚妻子的贍養費,就不在受益權禁止執行的範圍。
禁止揮霍信託,在美國多數州均予以承認,但在台灣的法律及法院實務尚未承認,如果希望設立禁止揮霍信託,就要適用美國信託法律,並按個案情況,諮詢專業之信託律師予以規劃。